2004年8月25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识法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新闻链接
各国重赏奥运夺金选手
红宪

  奥林匹克精神讲的是重在参与,输赢并不是最重要的。但是各国为了鼓励运动员取得好成绩,纷纷许诺对获奖运动员进行重奖,这也成为了各国运动员们一个巨大动力。
    中国香港政府允诺奖励在雅典取得金牌的香港运动员100万港元。
    美国奥委会对在雅典奥运会上得金牌的运动员,给予的现金奖励是1.5万美元。奖金虽少,但随着出名而带来的其它利益却是惊人。如果美国运动员能在马拉松比赛上折桂,一家银行许诺重奖50万美元。如果游泳新星菲尔普斯能如愿拿到7枚金牌,泳衣公司给他的奖金将高达100万美元。
    希腊为摘得金牌的运动员开出的巨额奖金是19万欧元。
    俄罗斯政府的奖励还没有具体数目,但最少也将达6万美元,最高将达10万美元。
    日本政府给每位金牌得主的奖金将会达到300万日元。
    立陶宛给金牌得主的奖金也达到了10万美元。
    印度尼西亚的迈纳基和苏巴吉亚在1996年获得奥运会羽毛球双打金牌时分享了42.2万美元的政府巨奖,这届的金牌得主奖金将会更多。(红宪)